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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18年为创业服务云平台推广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5 来源:马鞍山人力资源网 打印

 

各县区(园区)人社局(人社工作部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大学、创业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和电子创业券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418号)精神,进一步聚集我市创业服务资源,宣传、利用好国家、省市积极的创业扶持政策,有效提升提高创业服务水平,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研究,确定2018年为我市创业服务云平合推广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的要求,充分发挥创业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作用,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努力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全面打造赢在诗城创业服务品牌

二、推广主体和服务对象

1.各县区(园区)人社部门和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

2.创业载体:定点创业培训机构、创业大学、创业学院、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省级农民工创业园、省青年创业园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等

3.企业服务商:各类服务创业者的企业,重点是为创业者提供财务、税务、法务、广告、工商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交易、上市辅导等专业化服务的企业

4.个人服务商:登记在册的全市创业培训老师、创业辅导老师、市县创业服务专家志愿团成员等

5.创业者:重点是在校大学生、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

三、工作目标

1.全市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各高校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全部注册入驻云平台,发布相关政策,提供各类咨询。编印发放《马鞍山创业地图》和云平台使用手册不少于5000份。县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通过云平台发布政策、举办活动等不少于10次。

2.入驻云平台的各类创业载体、企业服务商、个人服务商不少于100个。各类创业载体每年开展各项创业活动不少于10次并通过云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

3.在云平台注册的创业者达到5000人,并至少使用1次创业券,成为活跃用户。

四、推广手段

1.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通过《马鞍山日报》、《皖江晚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市人力资源网、市人才市场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简便易懂的云平台使用手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2.各县区(园区)公共创业服务机构通过社区就业创业宣传栏、举办各类专项活动等推广云平台,指导辖区企业入驻和创业者申领创业券。

3.各高校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要将云平台推广活动纳入各类就业创业活动中,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宣传推广,并主动联系云平台运营商,举办创业江淮校园行活动,向高校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管理者、创业培训老师、就业指导人员、班级辅导员宣传云平台的功能和作用。

4.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通过沙龙、路演、讲座、大赛等形式向入驻创业者宣传推广云平台,入驻率要求达到80%以上。

5.各创业大学、创业学院和定点创业培训机构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云平台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创业培训学员实名注册

五、工作要求

云平台推广年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各相关单位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市人社部门将就云平台的使用和创业券申领情况,每个季度进行一次通报,同时对各县区、各类创业载体、服务商进行考核,作为兑现创业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李慧慧,云平台运营商王汶吉;联系电话:0555-88802830551-62998238

网址:htp/www.ahcy.gov.cn

手机客户端:名称为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可搜索下载;

微信公众号:“ chuangyejianghuai”创业江淮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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