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差额补发企业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2-07-12
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12号)的要求:加大稳岗返还支持力度,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已按30%比例享受稳岗返还资金的,各地应按新标准补发差额。 现将2022年市级需补发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差额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2年7月12日至7月1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拨打2354175、8880213反馈。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