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马鞍山市市本级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1-09-16
根据人社部等五部委《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和我省《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15号)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实相关工作。现经审核,确认马鞍山市江马金绿实业有限公司等5303户参保单位符合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通过后,将按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渠道直接予以返还。 如有情况反映,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1年9月16日至9月23日)向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8880213)或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管理科(联系电话:2366175)电话或书面反映。
2021年马鞍山市市本级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报直发”名单 XLSX 工作表(1).xlsx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