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理须知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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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2、《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17

二、适用范围

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含在校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自愿以个人身份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二)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三)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就业人员;

(四)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三、提交材料

参保人身份证

四、窗口办理(线下)流程

每月4日-24(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参保人身份证社保大厅(湖南东路900号)二楼灵活就业养老窗口办理“灵活就业参保登记”、“灵活就业暂停参保”、“灵活就业缴费基数申报”、“灵活就业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等业务。

博望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在博望区就业和社保服务大厅办理(联系电话:6776910)

五、网上办理(线上)流程

每月4日-24通过电脑端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ah.gov.cn),点击“在线办”,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可办理“灵活就业参保登记”、“灵活就业暂停参保”、“灵活就业缴费基数申报”、“个人参保证明打印”等业务

、注意事项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2、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溯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3参保登记、暂停参保缴费基数申报、登记信息变更等业务办理时间以全市社保结算时限为准。

市本级联系电话:12333、0555-8880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