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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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劳动者),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分为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个人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其中:直接支付给用人单位的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其余部分直接支付给就业困难人员(如省级另有规定参照省级规定执行)。各区、开发园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再适当增加补贴资金。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奖励标准,按照省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提交材料

1.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表;

 2.公益性岗位补贴花名册;

3.上季度发放工资的明细账单。

四、 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须在每个季度终了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属区级开发的岗位补贴向区人社部门申请),经审核、公示后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批(可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网下载申请所须材料及表格或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直接申请)。

五、服务部门

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就业指导科

六、咨询电话

0555-8880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