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百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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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有关部门实施了哪些基层就业项目?

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

 

 

 

2.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政策有哪些?

实施基层特岗计划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创新举措,旨在吸纳毕业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基层特岗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主体责任。

各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优化特岗人员工资结构,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重点建立与工龄、工作绩效等挂钩的工资分配机制。省财政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对皖北地区和大别山区,按照年人均12000元给予用人单位补贴,其他地区按照年人均8400元给予用人单位补贴。

 

对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纳入“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基层特岗服务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什么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等四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截至2020年,“特岗计划”共为中西部地区22个省份1000多个县的3万多所乡村学校和教学点补充95万名中小学教师。

 

 

4.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的地区范围包括哪些?

2021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脱贫地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