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安徽马鞍山技师学院等41所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和13所就业技能鉴定定点机构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慈湖高新区社会发展局,示范园区、郑蒲港新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马鞍山市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马人社〔201184号)精神,在你们申报的基础上经严格评估,同意将安徽马鞍山技师学院等41所职业培训机构和13所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认定为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和就业技能鉴定定点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