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实施意见
皖扶办〔2018〕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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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扶贫办(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委、政府金融办、团委,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巢湖中心支行,各银监分局、阜阳保监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嬴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等8部门《关于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以下简称致富带头人)培育,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培育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把发展产业作为脱贫攻坚的根本之策,深入推进产业脱贫工程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把培育致富带头人作为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的重要途径,完善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致富带头人引领带动贫困户持续增收、稳定脱贫、防范返贫的重要作用。计划2018-—2020年,力争全省30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培育5名以上致富带头人,3年计划培训人数不少于1.5万人,力争3年实现5万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

二、选好选准培育对象

(一)基本条件。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具有领办村级产业项目实力和能力、有意愿履行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社会责任且带动3户以上贫困户的本土人才。

(二)选择范围。主要从目前已在贫困村创业人员中选择,包括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党员、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人、小微企业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能人大户;在外创办企业、务工有意愿回村创业的本土人才;企事业单位愿意回贫困村创业的人员。

(三)选择程序。按照自下而上、公开公示程序进行。基本程序为,由本人申请、村两委推荐、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扶贫工作队长考察、村级公示,乡镇政府审核、镇级公示,由县级扶贫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公告后,确定为致富带头人。

三、加强致富带头人培训

(一)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把致富带头人培训纳入各级扶贫、科技、人社、农业等部门培训计划。根据贫困村需求情况和可行性,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各县(市、区)2018年需完成每个贫困村培训1~2名致富带头人(含潜在致富带头人)的任务,2019年需完成将辖区内所有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一遍的任务。

(二)切实选好培训机构。选择本地具备条件的创业培训机构、企业、农民合作社、学校、小康村,建立教学和见习基地,充分利用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实训基地等培育致富带头人,强化现场培训、示范观摩。可采取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责任意识强、培训经验丰富的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培训任务。各市、县(市、区)至少打造1家叫得响、立得住的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充分发挥金寨县省级扶贫培训基地(金寨技师学院)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服务中心,为致富带头人提供政策咨询、培训孵化、创业指导、技术信息等服务。

(三)精心设置培训内容。坚持培训内容与当地扶贫产业布局相结合,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与学员创业实践相结合。具体培训内容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开拓思路,换脑子、学技术、找路子。建立致富带头人梯次培育机制,促进小的进中、中的争大、大的培龙头

(四)加强典型案例教学。深入总结致富带头人带贫减贫典型案例,采取案例教学或经验交流形式,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提高致富带头人带贫减贫责任意识和创业能力。

(五)精心组建导师队伍。结合本地的产业发展和致富带头人需求建立一批稳定、专业知识强的导师队伍。引导和支持优秀企业家、专家学者、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导师、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负责人、示范家庭农场主、农村返乡创业成功人士等组成致富带头人导师队伍,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方式,为致富带头人提供持续的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

四、建立完善带贫减贫机制

(一)完善创业项目带贫减贫制度。鼓励支持致富带头人在贫困村领办创办产业项目,积极吸纳贫困人口参与生产经营和就业创业,建立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三有一网点位扶贫模式、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积极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致富带头人辐射带动作用。

(二)完善资产收益扶贫带贫减贫制度。贫困户通过土地经菅权入股的项目,在取得收益前要对其长期利益保障作出制度安排。脱贫攻坚期内,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各地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以用于资产收益扶贫。财政投入的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村集体收益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也可以采取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方式,激励贫困人口劳动致富、光荣脱贫。

(三)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按带动贫困户数量和增收脱贫效果划分致富带头人类别,制定具体的认定标准、带动激励和淘汰退出机制。对带贫减贫效果明显的致富带头人和提供创业指导效果明显的致富带头人导师,县级政府可给予适当奖励。

五、加强政策支持激励

(一)开辟项目绿色通道。对致富带头人在贫困村领办创办产业项目,相关部门要在规划、国土、环评、林业、交通、水利等行政审批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二)强化项目贷款支持。各金融机构要针对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项目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自愿的前提下,重点加大对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对于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的产业项目,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带动吸纳贫困户脱贫致富成效,并结合有效融资需求及合理测算给予扶贫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新型政银担业务,市县可制定贴息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通过财政贴息方式支持致富带头人。

(三)强化保险风险保障。保险机构要把致富带头人发展的产业项目纳入保险扶贫范围,享受保险扶贫优惠政策,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积极开发适宜产品,适度提高保额,适当降低保险费率。致富带头人参加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的,鼓励市县给予保费补贴支持。

(四)发挥融资担保功能作用。建立健全贫困地区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金和扶贫产业基金。对参与脱贫攻坚、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的企业,可根据带动贫困村、贫困户成效予以减免担保费或实施优惠费率。充分发挥省农业担保公司作用,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融资担保机构,通过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为致富带头人提供融资担保。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

(五)加强技术指导服务。要结合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对致富带头人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对贫困村的技术支持,结合实施科技扶贫百千万工程等项目,鼓励和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对致富带头人开展创业式扶贫服务。指导帮助致富带头人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推广机构的产学研合作,引导致富带头人依靠科技带领贫困群众致富。

(六)支持回村创办项目。9个深度贫困县和125个深度贫困村所在县(市、区)可制定具体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回流贫困村领办创办项目。回村创业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探索实行离岗后保留人事关系、保留基本待遇。

六、落实工作相关要求

(一)明确主体责任。培育致富带头人,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有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对基层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评估,市级加强指导督促,县级为责任主体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各市、县(市、区)扶贫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政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各地实施方案请于今年11月底前报省扶贫办备案。

(二)加强工作统筹。促进贫困村党组织带头人和致富带头人两支队伍有机融合,既要把村党组织带头人和有致富能力的党员培养成致富带头人,又要把优秀致富带头人发展成党员、培养成村两委带头人,切实做到以党建促脱贫,以脱贫促党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把培育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项目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机结合,探索发展村社一体的村集体经济。做好与千企帮千村”“携手奔小康等帮扶行动的对接,引导社会力量支持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产业项目。

(三)强化信息管理。各市、县(市、区)扶贫办每季度首月5日前向省扶贫办上报上季度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落实情况。县级扶贫部门要建立信息档案库,真实采集致富带头人创办领办产业、实施项目、享受政策扶持等情况,以及带贫人数、带贫方式、带贫效果等信息。开展动态调整,致富带头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各地要按照每个贫困村力争培育5名以上致富带头人的要求,做好致富带头人申报、认定工作,确保及时完成将致富带头人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相关子系统工作。

(四)强化舆论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挥基层组织特别是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一线组织动员作用,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和推广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相关政策,菅造致富带头人和贫困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善于培养典型、发现典型、宣传典型,用典型引路推动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五)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带贫减贫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对贫困村垒大户、扶能人不扶贫困户、创业项目带贫减贫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等突出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徽省委员会

中国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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