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9〕109号
作者: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38号)要求,现就做好全省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以促进就业创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立足技工院校实际,发挥技工教育特色,将创业创新教育融入教学计划和技能培养,完善创业政策和服务机制,调动学生创业创新积极性,增强学生创业创新意识和自主创业能力,引导更多学生依靠技能、依靠劳动创业创新。

二、主要目标

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普遍开展,创业政策和创业环境不断优化,争取做到有创业意愿的学生都有机会参加创业培训,准备创业的学生都能得到创业指导服务,已经创业的学生都可获得创业政策扶持。到2020年,所有技工院校均有专门机构负责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在有条件的技师学院建设一批创业学院、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器,建立一支专业的创业教育师资队伍,技工院校学生创业人数明显增多,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创业成功率明显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普及创业创新教育。各技工院校要普遍开设技工教育创业创新课程,将其纳入教学计划。重点开设创业创新基础教育课程和市场开发、企业管理等创业创新实践课程,并将创业创新基础教育课程与公共课程相结合,将创业创新实践课程与专业课程相结合,鼓励各技工院校结合实际开发创业创新课程教材。要积极营造校园创业创新良好氛围,举办创业创新讲座和论坛,邀请成功创业者特别是创业成功校友传授创业经验。要依托技能大师工作室、创业工坊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创新主题活动支持各技工院校探索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引进和建设一批资源共享的创业创新教育在线课程,促进创业创新教育课程信息化建设。

(二)加强创业培训。各地人社部门要支持技工院校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根据技工院校学生特点、实际需求和具备的职业技能,依托本校培训资源或引进校外具有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开展各类创业培训。鼓励技工院校引进或开发适合技工院校学生的创业培训课程。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配备,支持建立创业培训教研协作组,开展创业培训教学教研活动,增强创业培训师资的教育与指导能力。鼓励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开设毕业学期创业培训实验班,帮助应届毕业生投身创业。依托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开设远程公益培训课程,争取每名技工院校学生至少参加1次在线创业意识培训,每名有创业意愿的学生进行1次创业能力测评。

(三)优化创业服务。各地人社部门要推动公共创业服务进校园,各技工院校要明确专门机构或载体负责创业服务工作,主动对接、全方位引入咨询辅导、项目孵化、场地安排、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多样化服务。要发挥省级、市级创业服务专家团和导师团作用,经常性走进技工院校提供多层次、多形式辅导。要建立针对技工院校学生特点的创业项目库,适时举办创业项目展示和推介活动。要支持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建设一批创业学院、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提供低成本场所支持和孵化服务,并鼓励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创业平台申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青年创业园等项目。依托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网上综合服务。

(四)加大政策扶持。各地人社部门要将毕业年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当地创业扶持政策对象范围,按照规定落实创业支持政策。对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毕业生,比照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扶持补贴、创业场地扶持政策和创业就业税收等相关政策。对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生,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支持技工院校引入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为毕业生创业拓展融资渠道。

(五)开展创业创新竞赛。广泛开展技术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创业技能等专题竞赛活动,适时开展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省级、市级选拔赛。鼓励技工院校积极参与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赢在江淮全省创业大赛等各类创业创新比赛。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可开设创业训练营,选拔各类创业大赛的参赛项目团队。对各类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团队,优先给予创业政策扶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社部门、各技工院校要充分认识促进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支持,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各技工院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明确校级领导分管、专门机构负责,落实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和具体要求,切实推动创业创新工作在技工院校全面开展。

(二)加强资金保障。推动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作为一项新的工作,各地人社部门要统筹安排省、市就业补助资金和创业扶持资金,对技工院校创业师资培训、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创业政策落实等优先保障。各技工院校要优化经费支岀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开展创业创新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业创新项目,落实创业服务内容。

(三)加强指导督导。各地人社部门要把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教育作为办学督导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技工院校制定本校创业创新工作方案,落实创业创新目标任务,切实推动技工院校学生增强创业意识,投身创业创新。各技工院校要根据实际对系部、就业创业指导服务部门建立学生创业创新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地人社部门、各技工院校要在校园内广泛宣传政府及有关部门扶持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大力报道创业创新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案例,切实加强舆论引导,激发学生创业创新动力,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崇尚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各地、各技工院校工作落实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报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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