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金申领

二、设定依据

1.《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258号令)

2.《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保障部8号令)

3.《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26号)

三、申请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

四、办理材料

现场办理: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

网上办理:无需材料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序号

市、县

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

地址

1

市本级

马鞍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0555-8880214

马鞍山湖南东路2855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

当涂

当涂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0555-6798713

当涂县黄池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和县

和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0555-5331499

和县历阳镇海峰西路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

含山

含山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0555-4325005

含山县褒禅山东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六、办理时间

每月4号开始受理业务。

七、办理时限

现场受理,当场办结

八、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失业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持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到参保地所属的市级或县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网上办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安徽省政务网服务大厅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次月15日前将失业保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金融社保卡。

九、办理流程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