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申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失业补助金申领

二、设定依据

《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马人社秘〔2020〕146号)

三、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一)在2019年1月—2020年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

(二)在2019年1月—2020年12月期间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参保失业人员。

四、发放标准

(一)参保缴费时间累计低于12个月(含)的,按每人每月15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标准发放;

(二)参保缴费时间累计超过12个月(不含)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标准发放。

五、办理材料

网上办理:不需材料

六、咨询协助联系电话

序号

市、县

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

地址

1

市本级

马鞍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0555-8880214

马鞍山湖南东路2855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

当涂

当涂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0555-6798713

当涂县黄池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和县

和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0555-5331499

和县历阳镇海峰西路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

含山

含山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0555-4325005

含山县褒禅山东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七、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si.12333.gov.cn)向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手续,自审核通过次月起按月发放,每月25前发放至失业人员金融社保卡。

八、操作流程

(1)登录网址:si.12333.gov.cn

(2)新用户点击注册账号

(3)选择经办机构和所申请失业待遇项目

(4)填写基本信息、承诺并提交

九、有关说明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领取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不能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待遇。